【太史】grave;ishǐ(1)[anofficialwhoholdsastronomandcalendar]∶官名。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,朝廷大臣。后职位渐低,秦称太史令,汉属太常,掌天文历法。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。至明清两朝,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,又称翰林为太史(2)[HistoricalRecordswrittenbySiMaqian]∶指司马迁所著的《史记》参之太史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柳河东集》
【占星】以推断吉凶。唐王绩《晚年叙志示翟处士》:“望气登重阁,占星上小楼。”鲁迅《坟·科学史教篇》:“怀念既尔,所学遂妄,科学隐,幻术兴,天学不昌,占星代起,所谓点金通幽之术,皆以昉也。”参见“占星术”。2.以观察星象占卜吉凶为业的人。《旧唐书·顺宗纪上》:“丙午,罢翰林医工、相工、占星、射覆、冗食者四十二人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二编第一章第二节:“秦始皇召集学士、方士,使议论政事,炼药求仙。博士多至七十人,占星多至三百人。”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