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氏挟弓矢释义


【庭氏】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掌射杀都城附近的鸱鸮、狼、狐之类夜间鸣叫的鸟兽。《周礼·秋官·庭氏》:“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。”郑玄注:“庭氏,主射妖鸟,令国中絜清如庭者也。”宋欧阳修《鬼车》诗:“昔时周公居东周,猒闻此鸟憎若讎。夜呼庭氏率其属,弯弧俾逐出九州。”

【挟】1. 用胳膊夹着:~持。~山超海(喻不可能做到的事)。  2. 倚仗势力或抓住人的弱点强迫人服从:要(yāo )~。~制。~势(仗势)。  3. 心里怀着(怨恨等):~恨。~怨。~嫌。 | ◎ 古同“夹”,从物体两边钳住。

【弓】1. 射箭或发弹丸的器具:~箭。~弩。飞鸟尽,良~藏。  2. 像弓的器具或形态:胡琴~子。~鞋。  3. 旧时丈量地亩用的器具和计算单位。  4. 弯曲:~身。  5. 姓。

【矢】1. 箭:流~。弓~。有的(dì)放~。~镞。  2. 誓:~志不渝(发誓立志,永不改变)。  3. 正直:~言(正直的言论)。  4. 陈列:“公~鱼于棠”。  5. 施布:“~其文德”。  6. 古代投壶(一种娱乐活动)用的筹。  7. 古同“屎”,粪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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