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忘归】1.忘返。《楚辞·九歌·山鬼》:“东风飘兮神灵雨,留灵脩兮憺忘归。”晋左思《吴都赋》:“舜禹游焉,没齿而忘归。”唐白居易《琵琶行》:“忽闻水上琵琶声,主人忘归客不发。”2.良箭名。以一去不复返,故称。《公孙龙子·迹府》:“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,载忘归之矢,以射蛟兕於云梦之圃。”《文选·嵇康<赠秀才入军>诗之一》:“左揽繁若,右接忘归。”李周翰注:“忘归,矢名。”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海】1. 靠近大陆,比洋小的水域:~洋。~域。~拔。~疆。~内。~岸。~誓山盟。五湖四~。 2. 用于湖泊名称:青~。中南~。 3. 容量大的器皿,巨大的:~碗。~涵(敬辞,称对方大度包容)。夸下~口。 4. 喻数量多的人、事物像海的:人山人~。火~。 5. 漫无目标地:~骂。~找。 6. 古代指从外国来的:~棠。 7. 特指中国上海:~派。 8. 姓。 典
【僧】◎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,梵语“僧伽”的简称:~侣。~尼。~人。~众。~俗。高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