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命释俘囚释义


【王命】的命令、诏谕。《书·康诰》:“惟威惟虐,大放王命。”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王与太子俱困於诸侯,而今又倍王命而立其庶子,不宜。”唐杜甫《夔府书怀四十韵》:“使者分王命,羣公各典司。”《孽海花》第八回:“你是王命在身的人,那里能尽着耽搁!”2.指东汉班彪《王命论》。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才略》:“《王命》清辩,《新序》该练。”

【释】1. 解说,说明:解~。注~。~文。~义。  2. 消除,消散:~疑。~怨。涣然冰~(像冰融化了一样,嫌隙和疑虑都完全消除)。  3. 放开,放下:~放。保~。手不~卷。  4.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,后泛指佛教:~氏。~教。~子(和尚)。~藏(zàng )(佛教经典的总汇,分经、律、论三藏,包括汉译佛经和中国的一些佛教著述)。~典。

【俘囚】1.在战争中被掳获的人。《南史·檀道济传》:“议者谓所获俘囚,应悉戮以为京观。”唐刘知几《史通·杂说中》:“江左皇族,水乡庶姓,若司马、刘、萧、韩、王,或出於亡命,或起自俘囚,一诣桑乾,皆成禁臠。”宋苏轼《代侯公説项羽辞》:“臣闻汉王之父太公为俘囚,臣切庆大王获所以胜於汉者。”2.拘禁。宋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八:“予俘囚十年,外兄不知所在,今观公书此事,则再出世之语昭然矣。”金高士谈《丙寅刑部中》诗之一:“衅来无朕兆,意外得俘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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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寅二月,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灭决囚禁。自十三日受命出府,至宝鸡、虢、郿、盩庢四县。既毕事,因朝谒太平宫,而宿於南溪溪堂,遂并南山而西,至楼观大秦寺、延生观仙游潭。十九日乃归。作诗五百言,以记凡所经历者寄子由其它诗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