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忘却】◎忘却wàngquè[forget]不记得;忘记
【倩人】1.谓请托别人。《文选·陈琳<为曹洪与魏文帝书>》:“怪乃轻其家丘,谓为倩人,是何言歟!”张铣注:“谓我文辞皆倩人所作,是何言歟!”宋叶适《参议朝奉大夫宋公墓志铭》:“上官称其某事能,某文善,公汎答以他语,或曰:‘此倩人为之耳。’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科场二·现任大臣子弟登第》:“吏部尚书吴鹏子绍登二甲进士,则倩人入试,途人皆知。”郭沫若《牧羊哀话》:“李府倩人说合,不久便做了子爵的继室。”如:倩人代笔。2.雇请之人。唐陆贽《奏论缘边守备事宜状》:“矧又有休代之期,无统帅之驭,资奉若骄子,姑息姑倩人……其弊
【锄】1. 弄松土地及除草的工具:~头。铁~。 2. 耪,弄松土地及除草:~草。~耘。~地。 3. 铲除:~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