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身缘所晤释义


【忘身】奋不顾身;置生死于度外。汉贾谊《治安策》:“故化成俗定,则为人臣者,主耳忘身,国耳忘家。”三国蜀诸葛亮《前出师表》:“然侍卫之臣不懈於内,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,盖追先帝之殊遇,欲报之於陛下也。”宋苏轼《赐太师文彦博乞致仕不许批答》:“其所以忘身徇国,捨逸就劳者,岂有求而然哉!”

【缘】1. 因由,因为:~由。~何(为何,因何)。~故。~起。  2. 宿命论认为人与人之间命中注定的遇合机会,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:~分(fèn )。化~。姻~。一面之~。  3. 沿,顺着:~法(沿袭旧法)。~木求鱼。  4. 边:边~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晤】1. 遇,见面:~面。~谈。~商。会~。  2. 古同“悟”,明白。

忘身缘所晤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