忘簪悲孟光释义


【忘】◎ 不记得,遗漏:~记。~却。~怀。~我。~情。~乎所以。

【簪】1. 用来绾住头发的一种首饰,古代亦用以把帽子别在头发上:~子。金~。玉~。~缨(做官者显贵之称)。~绅。  2. 插,戴:~戴。~菊。~笔(古人朝见,插笔于冠,以备记事)。~笏(古代笏以记事,簪笔以备写,臣僚奏事执笏簪笔。故亦称做官)。

【悲】1. 伤心,哀痛:~哀。~伤。~怆。~痛。~切。~惨。~凉。~愤。~凄。~恸。~吟。~壮。~观。~剧。乐极生~。  2. 怜悯:~天悯人。

【孟光】之妻,字德曜。夫妻隐居于霸陵山中,以耕织为生。后至吴。鸿为佣工,每食时,光必举案齐眉,以示敬爱。见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梁鸿》。后作为古代贤妻的典型。宋司马光《送酒与邵尧夫因戏之》诗:“请君呼取孟光饮,共插花枝煮药苗。”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三本第二折:“他人行别样的亲,俺根前取次看,更做道孟光接了梁鸿案。”明王玉峰《焚香记·辞婚》:“但俺小姐德不下于孟光,状元才可超于司马,堪为佳配。”清钮琇《觚賸·睐娘》:“孟光同隐,未得其人;弄玉俱仙,徒为虚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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