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未可】◎未可wèikě[cannot]不可
【逃名】1.逃避声名而不居。《后汉书·逸民传·法真》:“法真名可得而闻,身难得而见;逃名而名我随,避名而名我追。”唐司空图《归王官次年作》诗:“酣歌自适逃名久,不必门多长者车。”庞树柏《寄怀俞养浩先生》诗:“逃名儻悔才为累,畏俗无如酒最宜。”2.逃脱罪名。唐刘知几《史通·惑经》:“自夫子之修《春秋》也,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,本国之弑逐其君者有七,莫不缺而靡録,使其有逃名者。”
【利】1. 好处,与“害”“弊”相对:~弊。~害。~益。~令智昏。兴~除弊。 2. 使顺利、得到好处:~己。~用厚生(充分发挥物的作用,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)。 3. 与愿望相符合:吉~。顺~。 4. 刀口快,针尖锐,与“钝”相对:~刃。~刀。~剑。~落。~口巧辩。 5. 从事生产、交易、货款、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:~息。~率(lǜ)。一本万~。 6. 姓。 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