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民奏鸣弦释义


【为】1. 做,行,做事:~人。~时。~难。不~己甚(不做得太过分)。  2. 当做,认做:以~。认~。习以~常。  3. 变成:成~。  4. 是:十两~一斤。  5. 治理,处理:~政。  6. 被:~天下笑。  7. 表示强调:大~恼火。  8. 助词,表示反诘或感叹:敌未灭,何以家~?  9. 姓。 | 1. 替,给:~民请命。~虎作伥。~国捐躯。  2. 表目的:~了。~何。  3. 对,向:不足~外人道。  4. 帮助,卫护。

【民】1.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~。~主。~国。~法。公~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~(具有国籍的人)。  2. 指人或人群:居~。~族。  3. 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~间。~歌。~谚。~风。~情。  4. 某族的人:汉~。回~。  5.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~。渔~。  6. 非军事的:~品。~航。  7. 同“苠”。

【奏】1. 作乐(yuè ㄩㄝˋ),依照曲调吹弹乐器:演~。~国歌。~鸣曲。  2.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:启~。~议。~疏。~折。~本。~对。  3. 呈现,取得:~效。~功。~捷(取得胜利)。大~奇功。 典

【鸣弦】“鸣絃”。1.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子在武城,闻弦歌之声。”原谓子游以礼乐为教,故邑人皆弦歌。后以“鸣弦”泛指官吏治政有道,百姓生活安乐。《后汉书·循吏传赞》:“一夫得情,千室鸣弦。”李贤注:“一夫谓守长也。千室谓黎庶。言上得化下之情,则其下鸣弦而安乐也。”宋曾巩《送韩玉汝使两浙》诗:“使传东驰下九天,此邦曾屈试鸣弦。”2.拨动琴弦,使之作响。三国魏曹丕《燕歌行》之一:“援琴鸣弦发清音,短歌微吟不能长。”3.指琴瑟琵琶等弦乐器。晋陶潜《闲情赋》:“仰睇天路,俯促鸣絃。”南朝梁简文帝《戏赠丽人》诗:“但歌聊一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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