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有严刑堪致治释义


【唯】1. 义同“惟”:~物论。~心论。~物史观。~心史观。~理论。~名论。  2. 答应的声音:~~(a.谦卑的应答声;b.鱼相随而行的样子,如“其鱼~~”)。~~诺诺。~~否否。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严】1. 紧密,没有空隙:~紧。~密。  2. 不放松,认真:~格。~肃。~正(严肃正当)。~明(严肃而公正,如“赏罚~~”)。~饬(a.严格命令;b.谨严)。威~。  3. 郑重,庄重:庄~。尊~。  4. 厉害的:~厉。~苛。  5. 重大:~重。  6. 姓。

【刑】1. 对犯罪的处罚:~罚。~法。~律。~事。执~。服~。  2.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~讯。受~。~具。

【堪】1. 能,可以,足以:不~设想。~当重任。~以告慰。  2. 忍受,能支持:难~。不~一击。狼狈不~。疲惫不~。

【致治】使国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。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:“公孙鞅之事孝公也……设刀锯以禁姦邪,信赏罚以致治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义熙七年》:“随时任才,皆能致治。”清唐甄《潜书·格君》:“我观两朝之臣……无定乱之才,无致治之学。”

唯有严刑堪致治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