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3. 仿效:效~。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6. 道家佛家的所
【等】1. 古代指顿齐竹简(书)。 2. 数量、程度相同,或地位一般高:相~。平~。~于。~同。~值。~量齐观。 3. 表示数量或程度的级别:~级。~次。~第。~而下之。 4. 特指台阶的级。 5. 种,类:这~事。 6. 表示同一辈份的多数人:我~。尔~。 7. 表示列举未尽,或用于列举煞尾:北京、上海~地。 8. 候,待:~候。~待。 9. 待到:~我写完。 10. 同“戥”。
【者】1. 用在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词组后,并与其相结合,指人、指事、指物、指时等:读~。作~。二~必居其一。来~。 2. 助词,表示语气停顿并构成判断句的句式:陈胜~,阳城人也。 3. 这,此(多用在古诗词曲中):~个。~回。~番。~边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