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论久逾定释义


【物论】论,舆论。《晋书·谢安传》:“是时桓冲既卒,荆江二州并缺,物论以玄勋望,宜以授之。”宋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王黼作相,请朝假归咸平焚黄,画舫数十,沿路作乐,固已骇物论。”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十六:“龚芝麓尚书失节本朝,又娶顾横波夫人,物论轻之。”

【久】1. 时间长:~远。~经。~已。~违(客套话,好久没见)。~仰(初次见面客套话,仰慕已久)。~别重逢。~而~之。  2. 时间的长短:住多~?三年之~。

【逾】1. 越过,超过:~期。~常(超过寻常)。~分(fèn )(过分)。~越。~恒(超过寻常)。  2. 更加:~甚。
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 7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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