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庐烧尽民居少释义


【屋庐】1.住房。唐韩愈《示儿》诗:“辛勤三十年,以有此屋庐。”宋王安石《上执政书》:“为其贫也,使之有屋庐而多禄廪。”2.复姓。战国有屋庐连。见《孟子·告子下》汉赵岐注。

【烧】1. 使东西着火:焚~。燃~。~灼。~毁。  2. 用火或发热的东西使物品受热起变化:~水。~饭。~砖。~焊。~蓝。~料。  3. 一种烹饪方法:~茄子。~鸡。  4. 体温增高:发~。退~。  5. 经烘烤制成的饼:~饼。火~。  6. 一种烈性白酒:~酒。高粱~。  7. 过多的肥料使植物枯萎、死亡。 网

【尽】1. 完毕:用~。说不~。取之不~。  2. 达到极端:~头。山穷水~。~情。自~(自杀)。  3. 全部用出,竭力做到:~心。~力。~瘁。~职。~忠。~责。人~其才。物~其用。  4. 都,全:~然。~是白的。~收眼底。~释前嫌。 | 1. 极,最:~底下。  2.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:~量(liàng )。~管。

【民居】百姓居住之所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居民,量地以制邑,度地以居民。地邑民居,必参相得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“民居定矣,事已成矣。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十一回:“今东郊被宋兵残破,民居未復。”2.民家,民房。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泗水》:“左右民居,识其将漏,预以木为曲洑,约障穴口,鱼鳖暴鳞不可胜载矣。”《新唐书·五行志一》:“开成二年六月,徐州火,延烧民居三百餘家。”《明史·五行志一》:“番禺、南海风雷大作,飞雹交下,坏民居万餘。”典

【少】1. 数量小的,与“多”相对:多~。~量。~许。  2. 缺,不够:缺~。减~。  3. 不经常:~有。~见。  4. 短时间:~等。~候。~顷。  5. 丢,遗失:屋里~了东西。  6. 轻视:“且夫我尝闻~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,如吾弗信,今我睹子之难穷也”。 | 1. 年纪轻或年轻人:~年。~女。~壮(年轻力壮)。  2. 古代辅佐长官的副职:~傅。~保。  3. 次级的:~校。~将(jiàng )。  4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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