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祀】1.谓禘、郊、宗、祖、报五种祭礼。见《国语·鲁语上》。2.古代祭祀的五种神祗。(1)祭祀五行之神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血祭祭社稷、五祀、五岳。”郑玄注:“此五祀者,五官之神。”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故有五行之官,是谓五官。实列受氏姓,封为上公,祀为贵神。社稷五祀,是尊是奉。”《太平御览》卷五二九引《汉书议》:“祠五祀,谓五行金木水火土也。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。皆古贤能治成五行有功者,主其神祀之。”(2)祭祀住宅内外的五种神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孟冬之月﹞天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【本】1. 草木的根:~草(泛指中药)。无~之木。 2. 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~末(头尾;始终)。根~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 3. 草的茎,树的干:草~植物。 4. 中心的,主要的:~部。~体。 5. 原来:~来。~领。 6. 自己这方面的:~国。~身。~位。~分(fèn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