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之可爱尤可憎释义


【物】1.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:事~。生~。~体。货~。礼~。文~。~价。~质。地大~博。~极必反。  2. 内容,实质:言之有~。  3.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:~议(群众的批评)。待人接~。~望所归(众望所归)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可爱】ěài(1)[respectedandbeloved;respectable]∶令人敬爱的可爱非君?可畏非民?——《书·大禹谟》(2)[lovable;lovely;likable]∶令人喜爱的,讨人喜欢的,深受热爱的可爱的孩子

【尤】1. 特异的,突出的:~为(wéi )。~异。无耻之~。  2. 更加,格外:~其。  3. 过失:效~(学着别人做坏事)。  4. 怨恨,归咎:怨天~人。  5. 姓。

【可憎】◎可憎kězèng[abhorrent;detestable;abominable;loathsome]令人厌恶憎恨可憎的敌人还是向战士们接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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