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府得中贤释义


【宪府】台。唐杜甫《哭长孙侍御》诗:“礼闈曾擢桂,宪府屡乘驄。”仇兆鳌注:“御史所居之署,汉谓之御史府,亦谓宪臺。”《旧唐书·杨收传》:“俄而假自浙西观察判官入为监察御史,收亦自四川入为监察。兄弟并居宪府,特为新例。”宋周密《齐东野语·洪君畴》:“臣职在宪府,不惟不能奉承大臣风旨,亦不敢奉承陛下风旨。”清黄景仁《百字令·宿王介子先生斋头话旧》词:“荆州初识,记霜清宪府,天寒梦泽。”典

【得】1. 获取,接受:~到。~失。~益。~空(kòng)。~便。~力。~济。心~。  2. 适合:~劲。~当(dàng )。~法。~体。  3. 满意:~意。扬扬自~。  4. 完成,实现:饭~了。~逞。~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  5. 可以,许可:不~随地吐痰。  6.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~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~,就这么办”)。 | 1. 必须,须要:可~注意。  2.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~了。 | 1.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~。拿~起来。  2.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

【中】1. 和四方、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:~心。当(dàng)~。~原。~华。  2. 在一定范围内,里面:暗~。房~。~饱。  3.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:~辍(中途停止进行)。~等。~流砥柱。  4.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:在研究~。  5. 特指“中国”:~式。~文。  6. 适于,合于:~看。 | 1. 恰好合上:~选。~奖。~意(会意,满意)。  2. 受到,遭受:~毒。~计。  3. 科举考试被录取:~举。~状元。 典

【贤】1. 有道德的,有才能的:~明。~德。~能。~良。~惠。~淑。~哲。~人。圣~。礼~下士。  2. 敬辞,多指行辈较低的:~弟。~侄。~契(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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