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见刑台旧居士释义


【想见】ngjiàn[gather;infer]经过推测得出结论从中可以想见生活的艰难想见当日围城光景。——清·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
【刑】1. 对犯罪的处罚:~罚。~法。~律。~事。执~。服~。  2.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~讯。受~。~具。

【台】1. 高平的建筑物:亭~楼阁。  2. 敬辞,用于称呼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事物:~鉴。~甫。  3. 像台的东西,器物的座子:井~。窗~。灯~。  4. 量词:一~戏。  5. 台湾省的简称:~胞。~币。  6. 姓。  7. 桌子、案子:写字~。  8. 发生在太平洋西部热带海洋上的一种极猛烈的风暴,称“台风”。 | ◎ 〔天~〕❶山名,在中国浙江省;❷地名,在中国浙江省。

【旧居】居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民讹言相惊,弃捐旧居,老弱相携,穷困道路。”北魏郦道元《水经注·清水》:“县民故会稽太守杜宣,白令崔瑗曰:‘太公本生于汲,旧居犹存。’”唐杜甫《得家书》诗:“今日知消息,他乡且旧居。”陈毅《在天津新河某部营房夜宿》诗:“机关生活今调剂,爱此兵营以旧居。”

【士】1. 古代统治阶级中次于卿大夫的一个阶层:~族。~大夫。  2. 旧时指读书人:~子。~民。学~。  3. 未婚的男子,泛指男子:~女。  4. 对人的美称:志~。烈~。女~。  5. 军衔的一级,在尉以下;亦泛指军人;上~。~兵。~卒。~气。  6. 称某些专业人员:医~。护~。  7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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