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要检校还丹书释义


【相要】邀请。要,通“邀”。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:“﹝谢尚﹞即遣委曲讯问,乃是袁(袁宏)自咏其所作《咏史》诗,因此相要,大相赏得。”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上》:“昨饮酒无偶,聊相要耳。”唐元稹《代九九》诗:“自隐勤勤索,相要事事随。”

【检校】◎检校jiǎnjiào[check]审查核对;核实
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
【丹书】以朱笔记载犯人罪状的文书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:“初,斐豹,隶也,著於丹书。”杜预注:“盖犯罪没为官奴,以丹书其罪。”三国魏曹操《度关山》诗:“有燔丹书,无普赦罪。”《文选·陆机<谢平原内史表>》:“苟削丹书,得夷平民。”李周翰注:“丹书,定罪之书。”2.传说中赤雀所衔的瑞书。《吕氏春秋·应同》:“及文王之时,天先见火,赤乌衔丹书集於周社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“生昌,有圣瑞”张守节正义引《尚书帝命验》:“季秋之月甲子,赤爵衔丹书入于酆,止于昌户。其书云:‘敬胜怠者吉,怠胜敬者灭……以不仁得之,不仁守之,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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