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收众弃余释义


【先】1. 时间在前的,次序在前的,与“后”相对:~前。~期。原~。~驱。~河(中国古代帝王先祭黄河,后祭海,以河为海的本源,后称倡导在先的事物)。~觉(jué)。~见之明。~发制人。  2. 家族或民族的较早的一代或几代:~人。~世(祖先)。~民。  3. 对死去的人的尊称:~祖。~父。~哲(指已去世的有才德的思想家)。~烈。~贤。  4. 姓。 典

【收】1. 接到,接受:~发。~信。~支。~讫。~益。  2.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~好了。  3.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~割。~成。麦~。  4. 招回:~兵。~港。  5. 聚,合拢:~容。~理。~集。  6. 结束:~尾。~煞。~盘。  7. 逮捕,拘押:~捕。~监。~押。~审。  8.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~束。~心。~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 典

【众】1. 许多:与“寡”相对:~人。~多。~矢之的。芸芸~生。  2. 许多人:大~。群~。民~。~口铄金。~目睽睽。~叛亲离。~擎易举。

【弃余】之物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是岁用枣祗、韩浩等议,始兴屯田”裴松之注引三国魏王沉《魏书》:“自遭荒乱,率乏粮穀。诸军并起,无终岁之计,飢则寇略,饱则弃餘。”2.所抛弃的多馀之物。唐韩愈《卫府君墓志铭》:“嗟惟君,篤所信,要无有,弊精神,以弃餘,贾於人。”宋叶适《经总制钱一》:“而秦檜权忮,劫胁一世而出其上,及其取於弃餘琐屑之间以为国命者,是何其无耻之至是也哉!”清王士禛《池北偶谈·谈艺六·叶水心论<三国志>》:“﹝叶﹞又云:近世有谓《三国志》当更修定者,盖见注所载尚有诸书;不知注之所载,皆寿弃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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