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臣事主宁无罪释义


【小】1. 指面积、体积、容量、数量、强度、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,与“大”相对:~雨。矮~。短~精悍。  2. 范围窄,程度浅,性质不重要:~事。~节。~题大作。~打~闹。  3. 时间短:~坐。~住。  4. 年幼小,排行最末:~孩。  5. 谦辞:~弟。~可。~人(a.谦称自己,指地位低;b.指人格卑鄙的人;c.指子女;d.小孩儿)。  6. 妾:~房。 典

【臣事】道奉事。《墨子·非攻下》:“焉率天下之百姓,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,利人多,功故又大。”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臣闻鄙谚云:‘寧为鸡口,无为牛后。’今西面交臂而臣事秦,何异於牛后乎?”《汉书·匈奴传下》:“汉虽彊,犹不能兼并匈奴,奈何乱先古之制,臣事於汉,卑辱先单于,为诸国所笑!”典

【主】1.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~人。物~。失~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~。  2.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~。~上。  3.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~张。~见。~意。~义。  4.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~。自~。~持。~宰。~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  5.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~次。~要。~力。~将(jiàng)。  6. 预示:早霞~雨。  7.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~。神~。  8.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  9. 姓。

【宁】1. 平安,安定:~静。~谧。息事~人。  2.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:~亲。归~。  3. 守父母之丧,丧假:“前博士弟子父母死,予~三年”。  4.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。  5.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。 | 1. 情愿:~肯。~死不屈。~缺毋滥。  2. 岂,难道:王侯将相~有种乎?  3. 语助,无实际意义:不~唯是。  4. 姓。 | 1. 贮藏;积聚。同“贮”。  2. 久立。同“伫”。  3. 大门与屏风之间。
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
【罪】1. 犯法的行为:犯~。~人。认~。有~。~恶。~名。~魁。~行。~证。~责。~孽(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)。~不容诛。  2. 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:功~。~愆。~尤(“尤”,过失,罪过)。归~于人。  3. 刑罚:判~。畏~。待~。请~。  4. 苦难,痛苦:受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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