遐想高躅兮实我法在释义


【遐想】iáxiǎng[fancy]超越现实作高远的想象

【高躅】1.崇高的品行。《晋书·隐逸传赞》:“确乎羣士,超然絶俗,养粹巖阿,销声林曲。激贪止竞,永垂高躅。”唐颜真卿《临淮武穆王李公神道碑铭》:“体浑元之正性,秉弘毅之高躅。”明李东阳《送南京国子祭酒谢公诗序》:“其他名师硕士,踵高躅而延餘光者,盖亦多矣。”2.指有崇高品行的人。宋苏舜钦《送安素处士高文悦》诗:“近臣上荐书,天子渴高躅。”3.指归隐。唐卢纶《酬李端长安寓居偶咏见寄》:“唯当俟高躅,归止共抽簪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七五引唐张读《宣室志·王先生》:“有弘农杨晦之,自长安东游吴楚。行至乌江,闻先主高躅,就门

【兮】◎ 文言助词,相当于现代的“啊”或“呀”:“路漫漫其修远~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。

【实】1. 充满:~心。充~。虚~。  2. 符合客观情况,真,真诚:~话。~惠。~际(真实情况)。~践(实行;履行)。~体。~情。~施。~数。~事求是。名~相符。  3. 植物结的果:果~。开花结~。  4. 富足:殷~。富~。

【我】◎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~们。~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~辈。~侪(我们)。自~。~盈彼竭。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在】1. 存,居:存~。健~。青春长~。  2. 存留于某地点:~家。~职。~位。  3. 关于某方面,指出着重点:~于(a.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,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;b.决定于)。~乎。事~人为。  4. 表示动作的进行:他~种地。  5. 介词,表示事情的时间、地点、情形、范围等:~逃。~望。~握。~理。~朝(cháo )。~野。~世。  6. 和“所”连用,表示强调:~所不辞。无所不~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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