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制】zhì[newsystem]新制度
【重】1. 分(fèn)量较大,与“轻”相对:~负。~荷。~量(liàng )。~力。举~。负~。 2. 程度深:~色。~病。~望。~创。 3. 价格高:~价收买。 4. 数量多:~金聘请。眉毛~。~兵。 5. 主要,要紧:~镇。~点。~任。~托(国家重大的托付)。~柄。 6.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:~视。尊~。器~。隆~。 7. 言行不轻率:慎~。自~。 | 1. 再:~复。~申。~版。~沓(重复繁冗)。~阳。~逢。 2. 〔~庆〕地名,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,地处中国西南。 3. 层:~叠。~霄。
【分司】1.分掌;分管。南朝齐王融《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》:“然后沿才受职,揆务分司。是以五正置於朱宣,下民不忒。”2.唐宋之制,中央官员在陪都(洛阳)任职者,称为分司。唐白居易《达哉乐天行》:“达哉达哉白乐天,分司东都十三年。”宋陆游《简邻里》诗:“独坐空斋如自讼,小鎸残俸类分司。”3.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,为管理盐务的官员。明宋应星《天工开物·作碱》:“凡地碱煎盐,除并州末盐外,长芦分司地土人,亦有刮削煎成者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三五回:“随即是盐院来拜,盐道来拜,分司来拜,扬州府来拜,江都县来拜,把庄徵君闹的急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