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修短】1.长短。指物的长度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清鉴》:“此为丝线既经於銓衡,布帛已歷於丈尺,徐乃説其斤两之轻重,端匹之修短。”唐刘知几《史通·暗惑》:“故窊隆异等,修短殊姿,皆禀之自然,得诸造化。”2.长短。指人的寿命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:“加以功德有厚薄,期质有修短,时世有中季,天道有盛衰。”唐杜甫《寄薛三郎中据》:“余今委修短,岂得恨命屯。”明郑若庸《玉玦记·梦神》:“念修短荣枯皆已定,要成仁取义,鸿毛视死何轻。”3.长短。长处与短处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疾谬》:“指玷修短,评论美丑。”
【洪纤】大小,巨细。《文选·班固<典引>》:“铺观二代洪纤之度,其賾可探也。”张铣注:“言布观殷周大小之度,其幽深之跡亦可探究也。”宋曾巩《贺熙宁十年南郊礼毕大赦表》:“显晦咸暨,洪纤不遗。”清王先谦《<续古文辞类纂>序》:“学者将欲杜歧趋,遵正轨,姚氏而外,取法梅曾足矣。其餘诸家駢列,所得洪纤各不相掩。”
【应】1. 该,当,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:~当。~该。~分(fèn )。~有尽有。 2. 回答:答~。喊他不~。~承。 3. 随,即:“桓督诸将周旋赴讨,~皆平定”。 4. 姓。 | 1. 回答或随声相和:~答。呼~。~对(答对)。~和(hè)。反~(a.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,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;b.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;c.回响,反响)。 2. 接受,允许,答应要求:~邀。~聘。~考。 3. 顺合,适合:顺~。适~。~机。~景。~时。~用文。 4. 对待:~付。~变。
【赋】1. 旧指田地税:田~。~税。 2.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。 3. 念诗或作诗:登高~诗。 4. 给予,亦特指生成的资质:~予。~有。天~。禀~。 5. 古同“敷”,铺陈,分布。
【定】1. 不动的,不变的:~额。~价。~律。~论。~期。~型。~义。~都(dū)。~稿。~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~。规~。鉴~。 2. 使不变动:~案。~罪。决~。确~。 3.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~。 4.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~。 5. 确凿,必然的:必~。镇~。 6. 预先约妥:~计。~情。~货。~做。 7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