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旦朝】朝听政。《韩诗外传》卷二:“庄王旦朝,以樊姬之言告沉令尹。”北周庾信《周兖州刺史广饶公宇文公神道碑》:“况復郊门致骑,先迎内史之宾;南宫旦朝,独识尚书之履。”次日清早。战国楚宋玉《高唐赋》:“旦朝视之,如言,故为立庙,号曰‘朝云’。”
【视】1. 看:~觉。~力。~野。鄙~。注~。近~。~而不见。熟~无睹。 2. 亲临某事:~事。~察。 3. 看待:藐~。重~。等闲~之。 4. 看望:探~。省(xǐng )~。 5. 比照:“天子之卿受地~侯”。 6. 古同“示”,表明。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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