芼之以姜桂释义
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姜桂】《新序·杂事五》:“夫薑桂因地而生,不因地而辛。”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事类》:“夫薑桂同地,辛在本性。”后常以“薑桂”比喻人的本性刚直。《宋史·晏敦复传》:“吾终不为身计误国家,况吾薑桂之性,到老愈辣。”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六:“后以给事中转建昌道,忤总督,直揭部科,可谓薑桂之性,至老不移。”清钮琇《觚賸·惠士陈言》:“或者恐逆鳞之祸烈,而公则鱼水之契方深;或者疑晚岁之气衰,而公则薑桂之性未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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