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陶饮酒二十首——阳公嗣前尘
【阳公】的鲁阳。明刘基《一剪梅》词:“欲回西日掛扶桑,惆悵阳公,不解挥戈。”参见“鲁阳挥戈”。
【嗣】1. 接续,继承:~后(以后)。~岁(来年)。~响(继承前人之业,如回声之相应)。~徽(继承先人的美德、声誉)。 2. 子孙:后~。~子。
【前尘】iánchén[thepast]佛教称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为六尘,认为当前的境界由六尘构成,都是虚幻的,所以称前尘。后来指从前的或过去经历过的事情回首前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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