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饷屡烹鲜释义


【野】1. 郊外,村外:~外。~景。~游。~趣。~餐。~战。四~。郊~。  2. 界限,范围:分~。视~。  3.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áo )”相对:朝~。下~。在~。~史。  4.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~蛮。粗~。  5.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~心。  6. 不受约束:心玩儿~了。  7.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~生。~兽。~味。~花。~菜。

【饷】1. 同“飨”。  2. 旧时指军警的薪给(jǐ):关~。粮~。~银。

【屡】◎ 接连着,不止一次:~次。~年。~见不鲜。~试不爽(多次试验都不错)。~战~捷。 典

【烹鲜】1.语本《老子》:“治大国若烹小鲜。”后以“烹鲜”比喻治国便民之道,亦比喻政治才能。《后汉书·循吏传赞》:“政畏张急,理善烹鲜。”晋葛洪《抱朴子·用刑》:“烹鲜之戒,不欲其烦。”唐李颀《赠别穆元林》诗:“彼乡有令弟,小邑试烹鲜。”宋张元干《水调歌头·陪福帅燕集口占以授官奴》词:“调鼎他年事,妙手着烹鲜。”参见“烹小鲜”。2.烹鱼。唐李颀《夏宴张兵曹东堂》诗:“重林华屋堪避暑,况乃烹鲜会嘉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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