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兴偶所惬释义


【野兴】兴致或对自然景物的情趣。北魏杨衒之《洛阳伽蓝记·正始寺》:“是以山情野兴之士,游以忘归。”唐杜审言《和韦承庆过义阳公主山池》之一:“野兴城中发,朝英物外求。”明何景明《秋夕同萧执夫舍侄士饮》诗:“野兴林间竹,乡心楚上薇。”

【偶】1.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:~像。木~戏。  2. 双,对,成双成对,与“奇(jī)”相对:~数。~语(相对私语)。对~。无独有~。  3.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:~或。~然。~合。~尔。~感。~发事件。  4. 指丈夫或妻子:佳~。配~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惬】1. 满足,畅快:~意。~心。~志(满意)。~怀。  2. 恰当,合乎:~当。~情。词~事当。 方言集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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