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义方】行事应该遵守的规范和道理。《逸周书·官人》:“省其居处,观其义方。”《左传·隐公三年》:“石碏諫曰:‘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,弗纳於邪。’”后因多指教子的正道,或曰家教。晋葛洪《抱朴子·崇教》:“爱子欲教之义方,雕琢切磋,弗纳於邪伪。”宋岳飞《辞男云特转恩命札子》:“臣男云始就义方,尚存乳臭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九五回:“迂奶奶把他待得如同婆婆一般,万事都秉命而行,教子也极有义方。”
【兼】1. 加倍,把两份并在一起:~旬(两个十天)。~程。~并。 2.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:~而有之。~收并蓄。~顾。~职。~任。~课。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【训】1. 教导,教诲:~诫。~蒙(教育儿童)。~迪(教诲开导)。教(jiào )~。培~。 2.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:家~。 3. 典式,法则:不足为~。 4. 解释词的意义:~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~故”、“诂~”、“故~”)。~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