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】1.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 2. 纯;专:专~。~心~意。 3. 全;满:~生。~地水。 4. 相同:~样。颜色不~。 5. 另外的:蟋蟀~名促织。 6.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~算。试~试。 7. 乃;竞:~至于此。 8. 部分联成整体:统~。整齐划~。 9. 或者:~胜~负。 10. 初次:~见如故。 11.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【家】1.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:~庭。~眷。~长(zhǎng )。~园。~谱。~塾。~乡。~风。~训。~规。~喻户晓。如数~珍。 2. 家庭所在的地方:回~。老~。安~。 3. 居住:“可以~焉”。 4.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、亲属:~祖。~父。~翁。~母。~慈。 5. 家里养的,不是野生的:~畜。~禽。 6.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:酒~。农~。 7.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:专~。行(háng )~。作~。科学~。 8. 学术流派:儒~。法
【区宇】◎区宇qūyǔ[area;heavenandeareh]区域,天地别一区宇。——《徐霞客游记·游黄山记》
【忽】1. 粗心,不注意:~视。疏~。~略。玩~职守。 2. 迅速,突然:~而。~然。~地。~高~低。 3. 长度和重量单位(十忽为一丝,十丝为一毫):~微(极言细微)。微~其微。
【三分】1.谓一分为三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三分公室,而各有其一。”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:“今天下三分,益州罢弊,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。”清唐孙华《涿州怀古》诗:“三分巴蜀功成后,魂魄犹应恋故都。”2.指三国史话。宋孟元老《东京梦华录·京瓦伎艺》:“霍四究説《三分》,尹常卖《五代史》。”3.十分之三。元本高明《琵琶记·牛小姐盘夫》:“到如今,骨自道且説三分话,不肯全抛一片心。”茅盾《子夜》十七:“他们是不肯随便放过的,况又有三分酒遮了脸。”十份中的三份。《诗·召南·摽有梅》“其实七兮”唐孔颖达疏:“此梅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