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兴治释义
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文】1.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:灿若~锦。  2. 刺画花纹:~身。  3. 记录语言的符号:~字。~盲。以~害辞。  4.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:~凭。~艺。~体。~典。~苑。~献(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)。~采(a.文辞、文艺方面的才华;b.错杂艳丽的色彩)。  5.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:~化。~物。  6.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:天~。水~。  7. 旧时指礼节仪式:虚~。繁~缛节(过多的礼节仪式)。  8. 文华辞采,与“质”、“情”相对:~质彬彬。  9. 温和:~火。~静。~雅。

【兴】1. 举办,发动:~办。~工。~学。~建。~叹(发出感叹声,如“望洋~~”)。百废待~。  2. 起来:夙~夜寐(早起晚睡)。  3. 旺盛:~盛。~旺。~隆。~衰。复~。~替(兴衰)。天下~亡,匹夫有责。  4. 流行,盛行:时~。新~。  5. 准许:不~胡闹。  6. 或许:~许。  7. 姓。 | ◎ 对事物感觉喜爱的情绪:~味。~致。豪~。雅~。败~。游~。扫~。即~。助~。~高采烈。

【治】1. 管理,处理:~理。~家。~丧。~标。~本。~国安邦。自~。统~(a.管理;b.分配)。  2. 整理:~河。~水。  3. 惩办:~罪。处(chǔ)~。  4. 医疗:~病。~疗。医~。  5.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:~蝗。~蚜虫。  6. 从事研究:~学。~史。  7. 安定:~世。~安(社会的秩序)。天下大~。  8.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:府~。~所。  9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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