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之所感释义


【义】1.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~。~不容辞。~无反顾。仗~直言。  2.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~举。~务。~愤。~演。见~勇为。  3. 情谊:~气。恩~。~重如山。  4.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~。含~。释~。微言大~。  5. 指认为亲属的:~父。  6.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~齿。~肢。  7. 姓。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所】1. 处,地方:住~。哨~。场~。处~。  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~。派出~。  3. 量词,指房屋:一~四合院。  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~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~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~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~有。各尽~能。~向无敌。有~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  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~敬。  6. 姓。

【感】1. 觉出:~触。~觉。~性。~知(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)。~官。  2. 使在意识、情绪上起反应;因受刺激而引起的心理上的变化:~动。~想。反~。好~。情~。敏~。~染。~召。~慨。~喟。~叹。自豪~。~人肺腑。百~交集。  3. 对人家的好意表示谢意:~谢。~恩。~激。~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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