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之赠伯牙释义


【以】1. 用,拿,把,将:~一当十。~苦为乐。~身作则。~邻为壑。~讹传讹。~往鉴来。  2. 依然,顺,按照:~时启闭。物~类聚。  3. 因为:~人废言。勿~善小而不为。不~物喜,不~己悲。  4.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~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  5. 目的在于:~待时机。~儆效尤。  6.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~求。  7.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~前。~内。  8.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~。得~。  9.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  10. 太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赠】1.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:~与。~礼。~言。~序(送别的文章)。~别。~送。回~。  2.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:追~。  3. 驱除:以~恶梦。

【伯牙】于琴艺的人。传说曾学琴于著名琴师成连先生,三年不成。后随成连至东海蓬莱山,闻海水澎湃、林鸟悲鸣之声,心有所感,乃援琴而歌。从此琴艺大进,终成天下妙手。琴曲《水仙操》、《高山流水》,相传均为他所作。见汉蔡邕《琴操·水仙操》。《荀子·劝学》:“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。”杨倞注:“伯牙,古之善鼓琴者,亦不知何代人。”《吕氏春秋·本味》:“伯牙鼓琴,钟子期听之。方鼓琴而志在太山。钟子期曰:‘善哉乎鼓琴,巍巍乎若太山。’少选之间,而志在流水。钟子期又曰:‘善哉乎鼓琴,汤汤乎若流水。’钟子期死,伯牙破琴絶弦,终身不復鼓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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