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目分明觑见释义
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目】1. 眼睛:~光。醒~。历历在~。~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  2. 看,视:~语。~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  3.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~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  4.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~。纲举~张。  5. 名称:数~。巧立名~。  6. 标题:~录。  7.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~和鸡形~。  8. 孔眼:网~。  9. 指为首的人:头~。

【分明】◎分明fēnmíng(1)[clearly]∶清楚(明白)状此七月望日之事也,汝在九原,当分明记之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(2)[plainly]∶简单明了地这分明不对(3)[clearlydemarcated]∶清楚地划开界限

【觑见】亦作“覻见”。亦作“覷见”。看见;窥见。前蜀尹鹗《拨棹子》词:“羞覷见,绣被堆红闲不彻。”宋何籀《宴清都》词:“故要得,别后思量,归时覻见。”元乔吉《梁州第七·射雁》套曲:“迎头,仰面,偷睛儿覰见碧天外雁行现。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二十:“兰孙小姐灯烛之下,覷见新郎容貌不凡,也自暗暗地欢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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