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诏征草泽释义


【有】1. 存在:~关。~方(得法)。~案可稽。~备无患。~目共睹。  2. 表示所属:他~一本书。  3. 表示发生、出现:~病。情况~变化。  4. 表示估量或比较:水~一丈多深。  5. 表示大、多:~学问。  6.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:~劳。~请。  7. 无定指,与“某”相近:~一天。  8. 词缀,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:~夏。~宋一代。 | ◎ 古同“又”,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。 典

【诏征】下令征召。《后汉书·丁鸿传》:“永平十年詔徵,鸿至即召见。”唐韩愈《送侯参谋赴河中幕》诗:“又欲面言事,上书求詔徵。”汉

【草】1.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、庄稼、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;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,包括庄稼和蔬菜:青~。野~。茅~。水~。花~。~鞋。~堂(茅草盖的堂屋,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,有自谦卑陋的意思)。~原。~坪。~行露宿。~菅人命。  2. 特指用作燃料、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:~料。柴~。稻~。  3. 粗糙,不细致:~率(shuài )。~鄙(粗野朴陋)。~具(粗劣的食物)。  4. 汉字的一种书体:~书。~字(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)。章~(草书的一种,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,因其最初

【泽】1. 水积聚的地方:大~。湖~。润~(潮湿)。沼~。  2. 金属或其他物体发出的光亮:光~。色~。  3. 恩惠:恩~。~及枯骨(施惠于死人)。  4. 洗濯。  5. 汗衣,内衣。 | ◎ 古同“释”,解散。 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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