园思前法部释义


【园】1. 种植果蔬花木的地方:~子。~丁。~艺。~圃。  2. 原指别墅游息之所,现指供人游玩、娱乐的公共场所:圆明~。公~。  3. 旧指历代帝王以及亲王、妃嫔、公主之墓:~庙(帝王墓地所建之宗庙)。~陵(帝王的墓地)。

【思】1. 想,考虑,动脑筋:~想(a.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;b.想法,念头;c.思量)。~忖。~索。~维。沉~。寻~。见异~迁。  2. 想念,挂念:~念。~恋。相~。  3. 想法:~绪。~致(新颖独到的构思、意趣)。构~。  4. 姓。 | ◎ 〔于~〕多胡须的样子,如“自捋颔下,则~~者如故矣”。

【前】1. 指空间,人面所向的一面;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;家具等靠外的一面,与“后”相对:~面。~边。~方。面~。~进。~程。  2. 指时间,过去的,往日的,与“后”相对:以~。~人。~此。~科。~嫌。~言。~车之鉴。  3. 顺序在先的:~五名。  4. 向前行进:勇往直~。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部】1. 全体中的一份:~分(“分”读轻声)。外~。腹~。局~。全~。~件。~位(位置)。  2.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:外交~。编辑~。~队(军队)。  3. 具有统属关系:所~五十人。~下。~将。~属。~首。~落(luò)。  4. 安置安排:~署。  5. 量词:一~小说。三~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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