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冤冤相报】报冤的因果报应。元无名氏《硃砂担》第四折:“其屈死一双怨鬼,偿还他来世亨通,纔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五回:“冤冤相报自非轻,分离聚合皆前定。”典
【无】◎ 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~辜。~偿。~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~度。~端(无缘无故)。~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~非(只,不过)。~动于衷。~所适从。 典
【休】1. 歇息:~整。~假。~闲。离~。 2. 停止:~业。 3. 完结(多指失败或死亡)。 4.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,断绝夫妻关系:~妻。 5. 不要:~想。~提。 6. 吉庆,美善,福禄:~咎(吉凶)。 7. 助词,用于语末,与“罢”、“了”等用法相当:归~。 8. 辞去官职:~官。 | ◎ 通“煦”,温和,温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