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皇之训释义


【于皇】。用于赞美。《诗·周颂·武》:“於皇武王,无竞维烈。”汉班固《灵台》诗:“屡惟丰年,於皇乐胥。”晋潘岳《关中》诗:“於皇时晋,受命既固。”宋叶适《祭史太师文》:“於皇孝宗!庙祏既祔;四海恫瘝,三年縞素。”2.借指帝王。《晋书·江逌传》:“建灵臺,浚辟雍,立宫馆,设苑囿,所以弘於皇之尊,彰临下之义。”

【之】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~心。  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~计。不速~客。莫逆~交。  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~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 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~度外。等闲视~。  5. 代词,这,那:“~二虫,又何知”。  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~。  7. 往,到:“吾欲~南海”。

【训】1. 教导,教诲:~诫。~蒙(教育儿童)。~迪(教诲开导)。教(jiào )~。培~。  2. 可以作为法则的话:家~。  3. 典式,法则:不足为~。  4. 解释词的意义:~诂(解释古书中的字、词句的意义。亦称“~故”、“诂~”、“故~”)。~读(日文借用汉字写日语原有的词,用日语语音读汉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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