狱讼不苛传经典释义


【狱讼】1.讼事;讼案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:“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,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,其附于刑者归于士。”郑玄注:“争罪曰狱,争财曰讼。”贾公彦疏:“狱讼相对,故狱为争罪,讼为争财。若狱讼不相对,则争财亦为狱。”《汉书·儿宽传》:“宽既治民。劝农业,缓刑罚,理狱讼,卑体下士,务在於得人心。”宋苏舜钦《论五事》:“臣窃见州县之吏,多是狡恶之人……或狱讼未具,遂停鞫劾,赋税起纳,无人催驱。”清方苞《<周官>辨伪二》:“每见甿庶之家,嫠者改适,猜衅丛生,变诈百出,由是而成狱讼者十四三焉。”2.诉讼。《史记·五

【不】1. 副词。  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~去。~多。~法。~料。~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~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~学无术。~速之客。  3.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~,我不知道。  4.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~? | ◎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【苛】1. 过于严厉:~刻。~毒。~求。~责。~待。  2. 繁重,使人难以忍受:~重(zhòng )。~捐杂税。  3. 腐蚀性:~性(如氢氧化钾、氢氧化钠等能腐蚀皮肤及纤维之类的化学性质)。~性钠(烧碱)。 | ◎ 古同“诃”,谴责,责问。

【传经】huánjīng(1)[handdowntheclassicsorsacredbooks]∶旧指传授儒家经典(2)[passonexperience]∶传授经验

【典】1.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~籍。字~。词~。经~。引经据~。  2. 标准,法则:~章。~制。~故(a.典制和掌故;b.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)。~范。~雅。~礼。~型。  3. 指典礼:盛~。大~。  4. 主持,主管:~试(主持科举考试之事)。~狱。  5. 活买活卖,到期可以赎:~卖。~押。~契。  6. 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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