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欲必先懲释义


【于】1. 介词(a.在,如“生~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~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~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~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~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~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~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~水平”)。  2. 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~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~未来)。  3. 姓。

【欲】1. 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:~念。~望。~火。食~。情~。禁~。纵~。  2. 想要,希望:~盖弥彰。~罢不能。~速不达。  3. 需要:胆~大而心~细。  4. 将要:摇摇~坠。山雨~来风满楼。  5. 婉顺的样子。

【必先】1.唐时应试举子相互间的一种称谓。谓其登第必在同辈之先,有推敬之意。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·轻佻》:“郑光业常言及第之岁,策试夜,有一同人突入试铺,为吴语谓光业曰:‘必先!必先!可以相容否?’光业为輟半铺之地……居二日,光业状元及第。”2.以称下第的同人。唐韩仪《记知闻近过试》诗:“短行轴了付三銓,休把新衔恼必先。”明胡震亨《唐音癸籤·诂笺三》:“韩仪与关试后新人诗,有‘休把新衔恼必先’句,此必先又谓下第同人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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