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修僧史浙江滨释义


【诏】1. 告诉,告诫:为人父者,必能~其子。  2.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:~书。~令。~谕。奉~。遗~。 典 方言集汇

【修】1. 装饰,使完美:~饰。~辞。装~。  2. 整治,恢复完美:~复。~治。~缮(修理)。~浚(修理疏通)。~好。~明(古代指政治清明)。  3. 剪或削:~剪。  4. 兴建,建造:~建。~筑。  5. 编纂,撰写:~书。~史。~纂。  6. (学问,品行方面)钻研、学习、锻炼:~学。~业。~养。  7. 长(cháng ),高:~长。  8.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,并付诸行动:~行。~女。  9. 姓。

【僧史】佛教的历史。唐严维《哭灵一上人》诗:“禪林枝干折,法宇栋梁倾,谁復修僧史,应知传已成。”宋赞宁撰有《僧史略》三卷,记述佛教的诞生、流变,以至三宝住持等的起源。

【浙江】1.水名。即钱塘江。《庄子》作制河,《山海经》、《史记》、《越绝书》、《吴越春秋》作浙江,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、《水经》作渐江水。古人所谓浙渐,实指一水。参阅王国维《浙江考》。2.省名。简称浙。在我国东部沿海。以境内钱塘江旧称浙江得名。

【滨】1. 水边;近水的地方:海~。湖~。  2. 靠近(水边):~海。~湖。~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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