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招】1. 打手势叫人来:~唤。~呼。~手上车。 2. 用公开的方式使人来:~集。~收。~纳。~贤。~聘。~兵买马。 3. 应接:~待宾客。 4. 引来:~惹。~引。~揽。~致。 5. 承认自己的罪行:~供。~认。不打自~。 6. 同“着”。 7. 摇动:~摇(故意张大声势,引人注意)。
【引】1. 拉,伸:~力。~颈。~而不发。~吭高歌。 2. 领,招来:~见。~子。~言。~导。~荐。抛砖~玉。 3. 拿来做证据、凭据或理由:~文。~用。援~。 4. 退却:~退。~避。 5. 旧时长度单位,一引等于十丈。 6. 古代柩车的绳索:发~(出殡)。
【住】1. 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:居~。~宿。~房。~户。 2. 停,止,歇下:~手。雨~了。 3. 动词的补语(a.表示稳当或牢固,如“站~”;b.表示停顿或静止,如“他愣~了”。c.与“得”或“不”连用,表示力量够得上,如“支持不~了”)。
【新丰】县名。汉高祖七年置,唐废。治所在今陕西省临潼县西北。本秦骊邑。汉高祖定都关中,其父太上皇居长安宫中,思乡心切,郁郁不乐。高祖乃依故乡丰邑街里房舍格局改筑骊邑,并迁来丰民,改称新丰。据说士女老幼各知其室,从迁的犬羊鸡鸭亦竞识其家。太上皇居新丰,日与故人饮酒高会,心情愉快。后乃用作新兴贵族游宴作乐及富贵后与故人聚饮叙旧之典。南朝宋鲍照《数名诗》:“五侯相饯送,高会集新丰。”南朝陈后主《长安道》诗:“游荡新丰里,戏马渭桥傍。”唐太宗《重幸武功》诗:“列筵欢故老,高宴聚新丰。”清严遂成《歌风台》诗:“鸡犬新丰乐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