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余春眷眷释义


【政】1. 治理国家事务:~治。~府。~党。~权。~纲。~策。~令。~绩。~见。~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~局。~变。参~。议~。  2.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~。邮~。民~。  3.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~。  4. 姓。

【余春】春。南朝梁简文帝《晚春赋》:“待餘春於北阁,藉高讌於南陂。”唐李白《惜馀春赋》:“惜餘春之将阑,每为恨兮不浅。”宋苏轼《司马君实独乐园》诗:“樽酒乐餘春,棋局消长夏。”

【眷眷】亦作“睠睠”。1.依恋反顾貌。《诗·小雅·小明》:“念彼共人,睠睠怀顾。”晋陶潜《杂诗》之三:“眷眷往昔时,忆此断人肠。”宋陆游《临江仙·离果州作》词:“论心空眷眷,分袂却匆匆。”鲁迅《南腔北调集·为了忘却的记念》:“我知道这失明的母亲的眷眷的心,柔石的拳拳的心。”2.意志专一貌。《三国志·吴志·吴主传》:“是以眷眷,勤求俊杰。”《北史·成淹传》:“夫为王者不拘小节,岂得眷眷守尾生之信!”明唐顺之《答俞教谕书》:“僕於科甲人才固未尝专有眷眷搜罗之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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