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致君】谓辅佐国君,使其成为圣明之主。《墨子·亲士》:“良才难令,然可以致君见尊。”唐杜甫《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》:“致君尧舜上,再使风俗淳。”宋岳珂《桯史·王荆公》:“荆公自以为遭遇不世出之主,展尽底藴,欲成致君之业。”
【终】1. 末了(liǎo ),完了(liǎo),与“始”相对:年~。~场(末了一场)。~极。~审(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)。~端。靡不有初,鲜克有~(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,而很少能坚持到底)。 2. 从开始到末了:~年。~生。饱食~日。 3. 人死:临~。送~。 4. 到底,总归:~归。~究。~于。~将成功。 5. 姓。
【不归】1.不返家。《诗·豳风·东山》:“我徂东山,慆慆不归。”清蒲松龄《司文郎》:“又闻次年再行乡试,遂不归,止而受教。”2.不归还。清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盗户》:“詎恶久假不归,霸为己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