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事府庭中释义


【执事】◎执事zhíshì(1)[goinfor;beengagedin]∶从事工作;主管其事朝夕执事之劳(2)[official]∶有职守之人;官员令执事准备(3)[business;work]∶差事;工作找一份执事(4)[deacon]∶基督教会的低级圣职人员(5)[errand-man]∶担任工作、职务,特指举行典礼时担任专职的人(6)[Sir]∶先生,兄台——旧时的书信中用以称对方,表示对人的敬称,不直指其人之意太尉执事,辙生好为文,思之至深。&mdas

【府庭】堂。汉王充《论衡·量知》:“远而近諫,《礼》谓之諂,此则郡县之府庭所以常廓无人者也。”宋王谠《唐语林·补遗四》:“近代通谓府庭为公衙,公衙即古之公朝也。”明宋濂《方愚庵墓版文》:“府庭之间,不陈杻械,革鞭悬楹间,示不妄罚。”

【中】1. 和四方、上下或两端距离同等的地位:~心。当(dàng)~。~原。~华。  2. 在一定范围内,里面:暗~。房~。~饱。  3. 性质或等级在两端之间的:~辍(中途停止进行)。~等。~流砥柱。  4.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:在研究~。  5. 特指“中国”:~式。~文。  6. 适于,合于:~看。 | 1. 恰好合上:~选。~奖。~意(会意,满意)。  2. 受到,遭受:~毒。~计。  3. 科举考试被录取:~举。~状元。 典

执事府庭中的用户点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