冢妇饷初还释义


【冢妇】子之妻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冢妇所祭祀宾客,每事必请於姑。”唐韩愈《扶风郡夫人墓志铭》:“﹝夫人﹞为司徒侍中庄武公之冢妇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○回:“邢夫人虽説是冢妇,仗着悲戚为孝四个字,倒也都不理会。”典

【饷】1. 同“飨”。  2. 旧时指军警的薪给(jǐ):关~。粮~。~银。

【初】1. 开始时,开始的部分:~始。正月~一。~旬。~稿。~等。~版。~试。~创。~绽。~叶(指某一历史时期的最初一段)。~夜(a.指进入夜晚不久的时候;b.指新婚第一夜)。  2. 原来的,原来的情况:~衷。和好如~。  3. 姓。 汉

【还】1.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:~乡。~俗。衣锦~乡。返老~童。  2.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。~手。~击。以眼~眼。以牙~牙。  3. 偿付:归~。偿~。~本。原物奉~。  4. 古同“环”,环绕。  5. 姓。 | 1. 依然,仍然:这本书~没有看完。  2. 更加:今天比昨天~冷。  3. 再,又:锻炼身体,~要注意休息。  4. 尚,勉强过得去:身体~好。  5. 尚且:他~搬不动,何况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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