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法曾持十二科释义


【古】1. 时代久远的,过去的,与“今”相对:~代。~稀(人七十岁的代称,源于杜甫《曲江》“人生七十古来稀”)。~典。~风。~训。~道(a.指古代的道理;b.古朴;c.古老的道路)。  2. 古体诗的简称:五~(五言古诗)。七~(七言古诗)。  3. 姓。

【法】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  3. 仿效:效~。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  6. 道家佛家的所

【曾】1.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:~祖父。~孙。  2. 古同“增”,增加。  3. 竟,简直,还(hái ):“以君之力~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山、王屋何?”  4. 姓。 | 1. 尝,表示从前经历过:~经。未~。何~。~几何时。  2. 古同“层”,重(chǒng )。 典

【持】1. 拿着,握住:~笔。~枪。~牢(把稳)。  2. 遵守不变:坚~。~久。~操(保持节操)。~之以恒。  3. 主张,掌管:主~。~平。~国。~重。~之有故(立论有根据)。  4. 对待,处理:~身(对待自己)。~盈。~胜。  5. 扶助:支~。撑~。

【十二】十分之二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万,县隔千里之外,齐得十二焉。”裴骃集解引苏林曰:“十二,得十中之二。”2.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。《周礼·地官·载师》:“凡任地……甸稍县都,皆无过十二。”贾公彦疏:“皆无过十二者……皆无过十而税二。”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,而不出租税。”颜师古注:“若有万钱为贾,则获二千之利。”3.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。南朝齐王融《望成行》:“金城十二重,云气出表里。”参见“十二分。”典

【科】1.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:狮子属于猫~。槐树是豆~。  2.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:~室。财务~。  3.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:~目。学~。文~。外~。  4.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:~举。~甲。~第。登~。  5. 判定(刑罚):~处(chù)。~罚。  6.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:笑~。~白。  7. 古同“棵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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