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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-舊五代史
卷五十一 唐書二十七
宗室列傳第三
案:薛史唐宗室傳,武皇諸子、莊宗諸子、末帝諸子,永樂大典中僅存數語,其全篇已佚。明宗子唯許王從益有全傳,秦王從榮傳尚存一百一十二字。蓋永樂大典割截以歸各韻,其全篇當即在失去諸卷之中,今無可復考,謹據冊府元龜所載以補其闕。復考五代會要、通鑑諸書分註于下,用備後唐諸王之始末焉。
永王存霸,武皇子,莊宗第二弟,同光三年封。莊宗敗,為軍卒所殺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歐陽史云:存霸歷昭義、天平、河中三軍節度使,居京師食俸祿而已。趙在禮反,乃遣存霸于河中,莊宗再幸汜水,徙存霸北京留守。通鑑云:李紹榮欲奔河中就永王存霸,從兵稍散,存霸亦帥眾千人棄鎮奔晉陽。又云:存霸至晉陽,從兵逃散俱盡,存霸削髮僧服謁李彥超:「願為山僧,幸垂庇護。」軍士爭欲殺之,彥超曰:「六相公來,當奏取進止。」軍士不聽,殺之于府門之碑下。
邕王存美,武皇子,莊宗第三弟,同光三年封。莊宗敗,不知所終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通鑑云:存美以病風偏枯得免,居于晉陽。
薛王存禮,武皇子,
案:薛史不言存禮為武皇第幾子,據五代會要,太祖第二子存美,第三子存霸,第四子存禮,第五子存渥,第六子存乂,第七子存確,第八子存紀。與薛史所敘微有異同。
同光三年封。莊宗敗,不知所終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
申王存渥,莊宗第四弟,
案歐陽史,存渥與存霸、存紀皆莊宗同母弟。
同光三年封。莊宗敗,與劉皇后同奔太原,為部下所殺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通鑑云:存渥至晉陽,李彥超不納,走至風谷,為其下所殺。
睦王存乂,莊宗第五弟,同光三年封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
歷鄜州刺史,
冊府元龜卷二百五。
後以郭崇韜壻為莊宗所殺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北夢瑣言云:莊宗異母弟存乂,以郭崇韜女壻伏誅。先是,郭崇韜既誅之後,朝野駭惋,議論紛然。莊宗令閹人察訪外事,言存乂于諸將坐上訴郭氏之無罪,其言怨望。又于妖術人楊千郎家飲酒聚會,攘臂而泣。楊千郎者,魏州賤民,自言得墨子術于婦翁,能役使陰物,帽下召食物果實之類。又蒱博必勝,人有拳握之物,以法必取。又說煉丹乾汞,易人形,破扃鐍。貴要間神奇之,官至尚書郎,賜紫,其出入宮禁,承恩用事。皇弟存乂常朋淫于其家,至是與存乂並罹其禍。
通王存確,莊宗第六弟,雅王存紀,莊宗第七弟,同光三年封。莊宗敗,並為霍彥威所殺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:薛史及五代會要皆止言莊宗有六弟。孝梁紀,太祖有子庭鸞、落落;盧文進傳,莊宗又有弟存矩。薛史宗室傳皆不載。
魏王繼岌,莊宗子也。
案:莊宗紀稱繼岌為第三子,然莊宗長子、次子之名,薛史與五代會要皆不載。
莊宗即位于魏州,以繼岌充北都留守,及以鎮州為北都,又命為留守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一。 案五代會要:三年九月二十三日,封為魏王。
三年,伐蜀,以繼岌為都統,郭崇韜為招討使。十月戊寅,至鳳州,武興軍節度使王承捷以鳳、興、文、扶四州降。甲申,至故鎮,康延孝收興州。時偽蜀主王衍率親軍五萬在利州,令步騎親軍三萬逆戰于三泉,康延孝、李嚴以勁騎三千犯之,蜀軍大敗,斬首五千級,餘各奔潰。王衍聞其敗也,棄利州奔歸西川,斷吉柏津浮梁而去。己丑,繼岌至興州,偽蜀東川節度使宋光葆以梓、綿、劔、龍、普等州來降;武定軍節度使王承肇以洋、蓬、壁三州符印降;興元節度使王宗威以梁、開、通、渠、麟等五州符印送降;階州王承岳納符印;秦州節度使王承休棄城而遁。辛丑,繼岌過利州。戊申,至劔州。己酉,至綿州,王衍遣使上牋乞降。丁巳,入成都。自興師出洛至定蜀,計七十五日,走丸之勢,前代所無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一。
師回,至渭南,聞莊宗敗,師徒潰散,自縊死。
繼潼、繼嵩、繼蟾、繼嶢並莊宗子,同光三年拜光祿大夫、檢校司徒,未封。莊宗敗,並不知所終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
從璟,明宗長子,性忠勇沈厚,摧堅陷陣,人罕偕焉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一。
從莊宗于河上,累有戰功,莊宗器賞之,用為金鎗指揮使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一。
明宗在魏府為軍士所逼,莊宗詔從璟曰:「爾父于國有大功,忠孝之心,朕自明信,今為亂兵所刧,爾宜自去宣朕旨,無令有疑。」從璟行至中途,為元行欽所制,復與歸洛下。莊宗改其名為繼璟,以為己子,命再往,從璟固執不行,願死于御前,以明丹赤。從莊宗赴汴州,明宗之親舊多策馬而去,左右或勸從璟令自脫,終無行意,尋為元行欽所殺。天成初,贈太保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六。
秦王從榮,明宗第二子也。明宗踐阼,天成初,授鄴都留守、天雄軍節度使。三年,移北京留守,充河東節度使。四年,入為河南尹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八十一。
一日,明宗謂安重誨曰:「近聞從榮左右有詐宣朕旨,令勿接儒生,儒生多懦,恐鈍志相染。朕方知之,頗駭其事。余比以從榮方幼,出臨大藩,故選儒雅,賴其裨佐。今聞此姦憸之言,豈朕之所望也。」鞫其言者將戮之,重誨曰:「若遽行刑,又慮賓從難處,且望嚴誡。」遂止。
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。
從榮為詩,與從事高輦等更相唱和,自謂章句獨步于一時,有詩千餘首,號曰紫府集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。
長興中,以本官充天下兵馬大元帥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九。
從榮乃請以嚴衞、捧聖步騎兩指揮為秦府衙兵,每入朝,以數百騎從行,出則張弓挾矢,馳騁盈巷。既受元帥之命,即令其府屬僚佐及四方遊士,各試檄淮南書一道,陳己將廓清宇內之意。初,言事者請為親王置師傅,明宗顧問近臣,執政以從榮名勢既隆,不敢忤旨,即奏云:「王官宜委。」從榮乃奏刑部侍郎劉贊為王傅,又奏翰林學士崔梲為元帥府判官。明宗曰:「學士代予詔令,不可擬議。」從榮不悅,退謂左右曰:「既付以元帥之任,而阻予請僚佐,又未諭制旨也。」復奏刑部侍郎任贊,從之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九。
後舉兵犯宮室,敗死,廢為庶人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通鑑明宗紀云:己丑,大漸,秦王從榮入問疾,帝俛首不能舉。王淑妃曰:「從榮在此。」帝不應。從榮出,聞宮中皆哭,從榮意帝已殂,明旦,稱疾不入。是夕,帝實小愈,而從榮不知。從榮自知不為時論所與,恐不得為嗣,與其黨謀,欲以兵入侍,先制權臣。壬辰,從榮自河南府常服將步騎千人陳于天津橋。孟漢瓊被甲乘馬,召馬軍都指揮使朱洪實,使將五百騎討從榮。從榮方據胡床,坐橋上,遣左右召康義誠。端門已閉,叩左掖門,從門隙窺之,見朱洪實引騎兵北來,走白從榮,從榮大驚,命取鐵掩心擐之,坐調弓矢。俄而騎兵大至,從榮走歸府,僚佐皆竄匿,牙兵掠嘉善坊潰去。從榮與妃劉氏匿牀下,皇城使安從益就斬之,以其首獻。丙申,追廢從榮為庶人。五代會要云:清泰元年十二月敕:「故庶人從榮,獲罪先帝,貽禍厥身,已歷歲時,未營宅兆。雖軫在原之念,宜從有國之規,且令中書門下商量葬禮。」尋據太常禮院狀奏:「請准唐貞觀中庶人承乾流死黔州,仍葬以公禮。」從之。 五代史補:秦王從榮,明宗之愛子。好為詩,判河南府,辟高輦為推官。輦尤能為詩,賓主相遇甚歡。自是出入門下者,當時名士有若張杭、高文蔚、何仲舉之徒,莫不分廷抗禮,更唱迭和。時干戈之後,武夫用事,睹從榮所為,皆不悅。于是康知訓等竊議曰:「秦王好文,交遊者多詞客,此子若一旦南面,則我等轉死溝壑,不如早圖之。」高輦知其謀,因勸秦王託疾:「此輩以所就之間,須來問候,請大王伏壯士,出其不意皆斬之,庶幾免禍矣。」從榮曰:「至尊在上,一旦如此,得無危乎?」輦曰:「子弄父兵,罪當笞爾,不然則悔無及矣。」從榮猶豫不決,未幾及禍,高輦棄市。初,從榮之敗也,高輦竄于民家,且落髮為僧。既擒獲,知訓以其毀形難認,復使巾幘著緋,騐其真偽,然後用刑。輦神色自若,厲聲曰:「朱衣纔脫,白刃難逃。」觀者笑之。
從璨,明宗諸子。
案:五代會要以從璨為明宗第四子。冊府元龜作諸子,與明宗紀同。今仍其舊。
性剛直,好客疏財,意豁如也。天成中,為右衞大將軍,時安重誨方秉事權,從璨亦不之屈,重誨常以此忌之。明宗幸汴,留從璨為大內皇城使。一日,召賓友於會節園,酒酣之後,戲登于御榻。安重誨奏請誅之。詔曰:「皇城使從璨,朕巡幸汴州,使警大內。乃全乖委任,但恣遨遊,于予行從之園,頻恣歌歡之會,仍施峻法,顯辱平人,致彼喧譁,達于聞聽。方當立法,固不黨親,宜貶授房州司戶參軍,仍令盡命。」長興中,重誨之得罪也,命復舊官,仍贈太保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九十五。
許王從益,明宗之幼子也。宮嬪所生,明宗命王淑妃母之,嘗謂左右曰:「惟此兒生于皇宮,故尤所鍾愛。」長興末,封許王。晉高祖即位,以皇后即其姊也,乃養從益于宮中。晉天褔中,以從益為二王後,改封郇國公,食邑三千戶。其後與母歸洛陽守陵。開運末,契丹主至汴,以從益遙領曹州節度使,復封許王,與王妃尋歸西京。會契丹主死,其汴州節度使蕭翰謀歸北地,慮中原無主,軍民大亂,則已亦不能案轡徐歸矣,乃詐稱契丹主命,遣人迎從益于洛陽,令知南朝軍國事。從益與王妃逃于徽陵以避之,使者至,不得已而赴焉。從益于崇元殿見羣官,蕭翰率部眾列拜于殿上,羣官趨拜于殿下,乃偽署王松為左丞相,趙上交為右丞相,李式、翟光鄴為樞密使,王景崇為宣徽使,餘官各有署置。又以北來燕將劉祚為權侍衞使,充在京巡檢。翰北歸,從益餞于北郊。及漢高祖將離太原,從益召高行周、武行德欲拒漢高祖,
案:是書但載從益拒漢事,攷宋史趙上交傳云:漢祖將至,從益遣上交馳表獻款。蓋獻款乃淑妃、從益本意也。歐陽史兩存之,其事始備。
行周等不從,且奏其事。漢高祖怒,車駕將至闕,從益與王妃俱賜死于私第,時年十七,時人哀之。
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。 五代史闕文:漢高祖自太原起軍建號,至洛陽,命郭從義先入京師,受密旨殺王淑妃與許王從益。淑妃臨刑號泣曰:「吾家子母何罪,吾兒既為契丹所立,非敢與人爭國,何不且留吾兒,每年寒食,使持一盂飯灑明宗陵寢。」聞者無不泣下。臣謹案,隱帝朝,詔史臣修漢祖實錄,敘淑妃、從益傳,但云「臨刑之日,焚香俟命」,蓋諱之耳。
重吉,末帝長子,為控鶴都指揮使。閔帝嗣位,出為亳州團練使。末帝兵起,為閔帝所害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通鑑云:詔遣殿直楚匡祚執亳州李重吉,幽于宋州。又云:遣楚匡祚殺李重吉于宋州,匡祚榜捶重吉,責其家財。
清泰元年,詔贈太尉,仍令宋州選隙地置廟。
冊府元龜卷二百七十五。 案:閔帝有子重哲,授銀青光祿大夫、檢校工部尚書,見明宗紀。歐陽史家人傳闕而不載,今附識于此。
雍王重美,末帝第二子,清泰三年封。晉兵入,與末帝俱自焚死。
永樂大典卷一萬六千六百二十八。 案通鑑云:洛陽自聞兵敗,眾心大震,居人四出,逃竄山谷。門者請禁之,雍王重美曰:「國家多難,未能為百姓主,又禁其求生,徒增惡名耳。不若聽其自便,事甯自還。」乃出令任從所適,眾心差安。又云:皇后積薪欲燒宮室,重美諫曰:「新天子至,必不露居,他日重勞民力,死而遺怨,將安用之。」乃止。案:重美傳,永樂大典原本有闕佚,今附錄通鑑于此,疑通鑑所用即本薛史原文也。
史臣曰:繼岌以童騃之歲,當統帥之任,雖成功于劔外,尋求死于渭濱,蓋運盡天亡,非孺子之咎也。從璟感厚遇之恩,無苟免之意,死于君側,得不謂之忠乎!從榮以狂躁之謀,賈覆亡之禍,謂為大逆,則近厚誣。從璨為權臣所忌,從益為強敵所脅,俱不得其死,亦良可傷哉!重美聽洛民之奔亡,止母后之燔爇,身雖燼于紅燄,言則耀乎青編。童年若斯,可謂賢矣!
永樂大典卷六千七百六十。
補前魏王繼岌傳:師徒潰散,自縊死。 太平廣記引王氏見聞云:魏王繼岌伐蜀,迴軍在道,而有鄴都之變。莊宗與劉后命內臣張漢賓齎急詔,所在催魏王歸闕。張漢賓乘驛倍道急行,至興元西縣逢魏王,宣傳詔旨。王以本軍方討漢州,康延孝相次繼來,欲候之出山,以陳凱歌,漢賓督之。有軍謀陳岷,比事梁,與漢賓熟,密問張曰:「天子改換,且是何人?」張色莊曰:「我當面奉宣詔魏王,况大軍在行,談何容易。」陳岷曰:「久忝知聞,故敢諮問,兩日來有一信風,新人已即位矣,復何形迹。」張乃說:「來時聞李嗣源過河,未知近事。」岷曰:「魏王且請盤桓,以觀其勢,未可前邁。」張以莊宗命嚴,不敢遷延,督令進發,魏王至渭南,遇害矣。 清異錄:唐褔慶公主下降孟知祥。長興四年,明宗晏駕,唐室亂,莊宗諸兒削髮為苾芻,間道走蜀。時知祥新稱帝,為公主厚待猶子,賜予千計。
補前秦王從榮傳:復奏刑部侍郎任贊,從之。 宋史趙上交傳:秦王從榮開府兼判軍衞,以上交為虞部員外郎,充六軍諸衞推官。李澣、張沆、魚崇遠皆白衣在秦府,悉與上交友善。累遷司封郎中,充判官。從榮素豪邁,不遵禮法,好昵羣小,上交從容言曰:「王位尊嚴,當修令德以慰民望。王忍為此,獨不見恭世子、戾太子之事乎?」從榮怒,出之。歷涇、秦二鎮節度判官。從榮及禍,僚屬皆坐斥。上交由是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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