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ggle navigation
首页
诗词年代
诗经
楚辞
乐府
古风
唐诗
宋词
宋诗
元曲
作者
古籍
百科
首页
>
古籍
> 管子輕重十二 國准-管子轻重篇新诠
管子輕重十二 國准
元材案:國准一詞,除本篇三見外,《輕重甲篇》一見,《輕重丁篇》三見。與《揆度篇》所謂「國衡」,皆指國家之平準政策,亦即輕重之筴而言。提要:全文共分四段。第一段從「國准可得而聞乎」,至「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」,論國准因時而不同,故五家之數殊而其用則一。第二段從「然則五家之數籍何者為善」至「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」,論五家之數,各有各的作用,無誰善誰不善之區別。第三段從「今當時之王者立何而可」至「皆用而勿盡」,論兼用五家之長但不能完全照搬。第四段從「五代之王」至「此五家之國准也」,論王數不能事先作具體規定。 齊桓公問於管子曰:「國准可得而聞乎?」
管子對曰:「國准者視時而立儀〔一〕。」
桓公曰:「何謂視時而立儀?」 對曰:「黃帝之王,謹逃其爪牙〔二〕。有虞之王,枯澤童山。夏后之王,燒增藪,焚沛澤,不益民之利〔三〕。殷人之王,諸侯無牛馬之牢〔四〕,不利其器。周人之王,官能以備物〔五〕。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〔六〕。」
〔一〕元材案:儀,法也。《管子
上一章
回目录
下一章
可能你会感兴趣
唐·许尧佐
(明)康万民撰
(清)戴清泉
明·罗清
杭州志
宋·张津
莫等闲斋主人
清·李元度
汉·伶元
(清)戴望
元·李志常
王韬
清·李汝珍
宋·士衡
宋·陶谷
(明)杨士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