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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教女遗规序-教女遗规
教女遗规序
天下无不可教之人,亦无可以不教之人,而岂独遗于女子也? 当其甫离襁褓,养护深闺,非若男子出就外傅,有师友之切磋,诗书之浸灌也。父母虽甚爱之,亦不过于起居服食之间,加意体恤,及其长也,为之教针黹,备装奩而已。至于性情嗜好之偏,正言动之,合古谊与否,则鲜有及焉。是视女子为不必教,皆若有固然者。幸而爱敬之良,性所同具,犹不尽至于背理而伤道。且有克敦大义,足以扶植伦纪者。倘平时更以格言至论,可法可戒之事,日陈于前,使之观感而效法,其为德性之助,岂浅鲜哉?余故于养正遗规之后,復采古今教女之书,及凡有关于女德者,裒集成编。事取其平易而近人,理取其显浅而易晓,盖欲世人之有以教其子,而更有以教其女也。夫在家为女,出嫁为妇,生子为母。有贤女然后有贤妇,有贤妇然后有贤母,有贤母然后有贤子孙。王化始于闺门,家人利在女贞。女教之所系,盖綦重矣。或者疑女子知书者少,非文字之所能教,而弄笔墨工文词者,有时反为女德之累,不知女子具有性慧,纵不能经史贯通,间亦粗知文义。即至村姑里妇,未尽识字,而一门之内,父兄子弟,为之陈述故事,讲说遗文,亦必有心领神会,随事感发之处。一家如此,推而一乡而一邑,孰非教之所可及乎?彼专工文墨,不明大义,则所以教之者之过,而非尽女子之过也。抑余又见夫世之妇女,守其一知半解,或习闻片词只义,往往笃信固守,奉以终身,且转相傳述,交相劝戒,曾不若口读诗书,而所行悉与倍焉者。意者女子之性专一笃至,其为教尤有易入者乎。是在有闲家之责者,加之意而已。 乾隆七年九月既望桂林陈弘谋题于西江使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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